3 月 25 日,深晚记者从深圳市交警局获悉,近日罗湖区发生一起涉机动车与滑板车的道路交通事故,致使一名 6 岁男童受伤。
事发时,司机王某驾驶粤 B53**E 号小型普通客车沿罗湖区翠荫路淘金山花园地面停车场自西往东方向行驶时,其车身前侧与该路段由南往北方向踩着滑板车的 6 岁男童邱某发生刮碰,造成滑板车部分损坏,邱某倒地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发后,深圳交警立即赶往现场,并调取事发路段公共视频。经查,驾驶人王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未注意观察道路右侧路面情况,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而男童邱某在道路上使用滑板车滑行,并横穿机动车道导致肇事小车避让不及。
" 经医院检查,男童邱某头部左后侧受轻微伤,幸运的是无生命危险。" 深圳市交警局相关负责民警表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 74 条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也就是说,滑行工具不具备路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地方使用。
骑滑行工具进入非机动车道警告或罚款 20 元;骑滑行工具进入机动车道罚款 100 元;骑滑行工具进入高、快速路罚款 200 元。
目前,该事故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深圳晚报记者 马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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