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日报·ZAKER兰州 2021-03-26
甘肃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记者从甘肃省民政厅了解到,甘肃今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年人均 6924 元提高到年人均 7476 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年人均 4428 元提高到 4788 元。

甘肃省民政厅社会救助处处长常正虎介绍,甘肃城乡低保补助水平相应提高,城市低保年补助水平由年人均 6012 元提高到年人均 6492 元。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补助水平分别由年人均 4428 元、4200 元提高到年人均 4788 元、4536 元;农村低保三、四类对象补助水平保持年人均 1008 元、696 元不变。

针对无收入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人的城乡特困人员,甘肃按照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城乡低保标准的 1.3 倍确定,分别由年人均不低于 9012 元、5760 元提高到年人均不低于 9732 元、6216 元。同时,城乡特困人员按照具备生活自理能力、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三种情形,还能获得部分护理费,护理标准分别由年人均不低于 1440 元、2640 元、3840 元提高到年人均不低于 1680 元、3360 元、4800 元。

此外,甘肃还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标后月人均补贴由 60 元到 110 元不等。

常正虎介绍,此次提标有条件的市、县可依据地方实际适当提高标准,但不能低于省级指导标准。此次提标预计 6 月底前补发到位。

编辑丨胡淼山

责任编辑丨石雨涵

值班主任丨崔凌云

来源丨新华社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