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1-03-26
这3人被依法刑拘,江苏交警公布“袭警罪”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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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宁交轩 记者 王瑞)2021 年 3 月 1 日起,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其中 " 袭警罪 " 独立入刑备受社会关注。现代快报记者获悉,江苏省交警总队公布了 3 起典型案例,并就此发出提醒,对于执法执勤中遭遇的阻挠执法、暴力抗法事件,定严惩不贷。

案例一:

醉驾被查多次殴打交警,刑拘!

3 月 3 日凌晨,南通一男子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抗拒执法,先后多次动手殴打执勤交警。

当晚,醉酒驾驶的谢某在南通客运汽车东站附近发生单方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南通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就在民警准备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时,谢某拒不配合,暴力对抗。于是,民警将其带到医院进行强制抽血。抽血过程中,谢某仍不配合,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最终检测结果显示:谢某血液内的酒精含量达到 195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因涉嫌袭警罪、危险驾驶罪,目前谢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二:

不满处罚辱骂殴打交警,刑拘!

徐州一女子因不满交警的处罚决定当众辱骂、殴打执勤交警,目前,当事人因涉嫌 " 袭警罪 " 已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3 月 3 日下午,犯罪嫌疑人邹某某因未佩戴安全头盔,骑行电动自行车至徐州沛县东风路与汉源大道交叉路口时,被正在执勤的徐州交警查获。邹某某为发泄不满情绪,辱骂正在执行职务的民警,在场的一名执勤女民警口头制止邹某某的违法行为时,被邹某某用手抓、捶打,致面部多处受伤。

案例三:

挥刀砍向正常执法的交警,刑拘!

3 月 18 日上午,扬州交警在苏北人民医院西门执勤时,拦下一辆无牌无证禁止上路行驶的电动三轮车。面对交警的正常执法,驾车男子非常不配合,打算夺路而逃。为控制当事人,民警立即拔下其电动车钥匙。只见该名男子突然转身跑到附近摊位,抢来一把 10 公分长的刀具,随即砍向执勤交警。

危急时刻,周边执勤警力及时控制住行凶男子。经医生诊断,民警左眼眉弓下方、嘴角部,以及脖子均被划伤,所幸没有伤及动脉,危及生命。目前,该男子因涉嫌 " 袭警罪 ",已被刑事拘留。

【链接】

严惩袭警犯罪

近年来,一线民警在执法执勤中遭遇阻挠执法、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不仅对民警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也极大地损害了国家法律尊严和公安机关执法权威。

为切实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维护民警执法权威,保障民警人身安全,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2021 年 3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将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修改为:" 暴力袭击正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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