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省人社厅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调整我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拟将高温津贴标准从 150 元 / 月提升至 300 元 / 月,调整后,每年 6 — 10 月用人单位按月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全年发放金额为 1500 元。调整后的高温津贴标准拟于 2021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
市人社局介绍,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者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劳动者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下作业额外的劳动消耗给予的补偿。2012 年下发的《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符合以下这些情况,用人单位应该为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 35°C 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或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 33°C 以下。需要注意的是,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适时调整。
除了高温津贴,用人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供给足够的、 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如果符合以下这些情况,用人单位应调整工作时间:日最高气温达到 40°C 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 37°C 以上、40°C 以下,用人单位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 6 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 3 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 35°C 以上、 37°C 以下,用人单位应当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因人身财产安全和公众利益需要紧急处理的情况除外。
需要注意的是,高温津贴不等于防暑降温费。高温津贴是工资的组成部分,而防暑降温费是用人单位提供的福利待遇支出,属于职工福利。领取高温津贴需满足一定条件,而领取防暑降温费则无特殊要求,领取了防暑降温费的职工,若符合高温津贴领取的条件,仍可领取高温津贴。此外,高温津贴必须现金支付,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也就是说高温津贴不得以福利支出抵扣;而防暑降温费可以以现金支付,也可以发放物品。
高温作业环境下,除了高温津贴,职工还享有哪些权益 ? 市人社局表示,孕妇不能高温露天作业;因高温停工的,不能被降工资;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发现自己高温作业应该享受的权益受到侵害,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也可直接拨打 12333 投诉。
深圳晚报记者 许娇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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