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1-03-30
替别人转个账就有好处费,67人因帮助洗钱被起诉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符娟 记者 曹德伟) " 我只不过是帮忙转了一下,以为出了事也不会找到我的 ……" 从最初的心存侥幸,到愈发不可收拾,被利益迷惑的刘某等 67 人终究因贪婪面临起诉。提供收款二维码、到账、转出,简单的三步操作,让他们可能遭受刑罚。近日,江苏省丹阳市检察院依法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相继对帮助线上洗钱的刘某等 67 人提起公诉。

今年 26 岁的刘某来自山西,高中毕业后便步入社会。2018 年 6 月,他从妹妹那儿了解到,她正在帮男朋友白某做线上转账的活儿,即通过提供自己的收款二维码给他,然后把收到的钱根据指示转出去,便能拿到好处费。天下哪有这样掉馅儿饼的好事?刘某意识到:帮转的这些钱肯定来路不正。

过了一阵,白某找到了刘某,也想让他帮助转钱。在得到 " 帮助洗钱 " 的明确回复后,尽管知道钱来路不正,刘某还是同意了,把自己两个账号的收款二维码发给了对方。

从发出收款二维码的当天半夜起,刘某就陆续收到了多笔陌生人转给他的钱,小则几百元,大到几千元都有。他按照要求,把收到的钱扣除 10% 之后,再扫描白某发来的收款二维码转出。

接下来的几个月里,他又按照白某的意思,扩大了收款码的收集范围,先后发动自己的朋友同学、由朋友同学再发动各自关系等,前后共找了 18 个人提供收款二维码。就这样,在收账—扣除一定比例好处费—转账的操作下,他们共接收、转移了 21 万余元,刘某自己也拿到了好几万的好处费。

直到有被害人报案,白某、刘某等人作为中转犯罪所得资金的重要一环才最终浮出水面。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刘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转移,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刑事责任,据此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至此,丹阳市检察院已相继对刘某、白某等 67 人系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提起了公诉,审查认定他们接收、转移被害人被骗资金达 300 余万元。

检察官提醒:莫要因朋友义气或蝇头小利而置法律于不顾,明知不可为而为,终究会尝到违法犯罪的苦果。同时在进行网络投资或在线支付时,注意要从正规投资平台和消费渠道上操作,以免上当受骗。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