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云 " 清官难断家务事 ",尤其是离婚后的抚养权、探视权之争。孩子是父母的心头肉,而离异夫妻间缺乏信任、芥蒂较深,对执行法官来说,执行抚养权纠纷案件,难度不亚于处理 " 钉子案 "" 骨头案 " 等疑难复杂案件,因为此类案件的执行,往往关系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牵扯到男女双方家庭甚至家族,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强大执行力量,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坪山法院结合执行工作认真开展 " 我为群众办实事 " 实践活动。3 月 26 日,在坪山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妇联三方见证下,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充分发挥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圆满执结一起离婚后抚养权变更纠纷案件,男女双方不仅就抚养权变更问题达成和解,还就探视权的行使做出具体约定,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了充分保障。
矛盾症结:五年婚姻走向尽头 夫妻争抢抚养权
2016 年 2 月,李某与汪某结婚,当年生育一女李晓燕(化名)。后因各种原因,双方感情急转直下,婚姻走向尽头。2020 年 4 月,汪某向坪山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判令离婚、李晓燕由其抚养。李某答辩时同意离婚,但主张小孩由自己抚养。因双方均主张小孩抚养权,汪某独自带着李晓燕离开了家。
2020 年 11 月,坪山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李晓燕由李某抚养,汪某享有探视权,李某应当配合;汪某按月支付抚养费等。判决生效后,汪某不肯将李晓燕交由李某抚养,李某遂向坪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研究案情,对于双方的感情纠葛、小孩抚养权争夺等情况有了初步了解。此时已临近 2021 年春节,李某称自汪某在诉讼阶段带走孩子至今,自己已近一年未见到孩子,请求法官尽快执行。承办法官多次向汪某释法说理,但其坚持自己抚养李晓燕。男女双方剑拔弩张,案件陷入胶着难以突破。
法院问诊:因案精准施策 法理情善意相融
一头是母亲对孩子的不舍,一头是父亲盼女归的急切,如果采取刚性执行措施,可能无法实现 " 父爱 " 与 " 母爱 " 的平衡,更可能给只有 4 岁的李晓燕带来不利于成长的阴影。
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矛盾及前期反应,由于人身不能作为强制执行标的物,且将李晓燕交给李某抚养是汪某不可替代的行为,因此本案最完美的执行方式是说服汪某主动、自愿变更抚养权。
经查询,汪某自 2021 年 2 月起有社保缴费记录,缴费主体为深圳某汽车销售公司,李晓燕也已入读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某幼儿园。寻找到此突破口,分管院领导部署以呵护李晓燕健康成长为中心的五项执行计划,拟定于 3 月 26 日前往幼儿园采取执行行动。
承办法官表示首先发挥祖母与李晓燕亲近的优势,让祖母陪伴孩子,以免小孩受到惊吓。考虑到届时汪某情绪必有较大波动,在情绪平复前,暂不让孩子见到母亲,以免影响小孩心理健康,并建议李某备好应支付给汪某的房屋补偿款,一揽子解决房屋补偿、小孩抚养费以及探视权等相关事项;此外注重协商、相机而动,代表委员以女性为主,便于劝导汪某,有理、有礼、有节做好现场协调工作,力争案件取得最佳效果。
按照上述方案,坪山法院邀约了区人大代表曾素梅、区政协委员肖萌以及区妇联工作人员汤鼎红到场参与见证执行,并整理分发了《关于本次见证执行的案情说明》。为防止可能发生的极端情况,局领导及承办法官于 3 月 25 日先行到幼儿园现场踩点并与幼儿园园长充分沟通,制定了 " 大人、小孩分流 "" 大人有沟通、小孩有缓冲 " 的临场处理思路。
矛盾化解:三方见证执行 双方和解复归亲情
3 月 26 日上午 10 时,承办法官带领助理、法警和见证执行的代表、委员、妇联工作人员一行七人驱车前往龙岗坂田,李某和其母亲也悉数到场。
按照临场处理思路,女法警陪同李某及其母亲和李晓燕在幼儿园六楼玩具室见面;另一方面其他人员在一楼园长办公室等待汪某到来,但当园长电话联系汪某,汪某情绪激动拒到现场,要求幼儿园不能让小孩被带走。
分管院领导指示,既然汪某 " 请不来 ",那就主动 " 赶过去 "。女法警留下继续陪同看护孩子,其他人赶往龙岗南湾汪某上班地点,以期与汪某面对面沟通交流。然而,当执行人员到达时,汪某已先行离开。后来获悉汪某已搭车前往幼儿园,意图接走孩子。执行人员立即赶回幼儿园,终于见到了汪某。
执行人员、代表、委员、妇联工作人员以及幼儿园园长等人忘记了午饭,对汪某细致耐心地讲解劝说,汪某抑制不住泪水,终于打开心扉,卸下了思想包袱,最终同意协调。
经坪山法院主持并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妇联工作人员见证下,汪某与李某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李晓燕自 2021 年 3 月 26 日起由李某抚养,抚养费由李某自行承担;李某应付汪某的房屋补偿款 60000 元,当天支付;汪某享有探视权,自当日起每月可探视李晓燕四次,每次半天,探视时间优先安排在周末,李某予以配合并全程陪同。
协议签订后,当汪某怀抱李晓燕告别时,汪某亲切地跟孩子说:妈妈要出差几天,你跟爸爸和奶奶先回家,李晓燕懂事地点点头。汪某强忍泪水,目送李某、李晓燕等离开了幼儿园,在场人士无不动容。
3 月 29 日,承办法官致电李某了解李晓燕的近况,李某表示小孩很适应,很快就近入园;同时也致电汪某,汪某表示已与李某联系,本周末将去探望、陪伴李晓燕。
承办法官表示,和谐稳定的婚姻关系是对孩子身心健康成长最有力的保障。当父母的婚姻出现裂缝无法修复时,应当妥善处理孩子的抚养等问题,把对孩子的伤害减到最小,让孩子在阳光下茁壮成长。这起案件的成功执结,得益于代表、委员、妇联及幼儿园多方协助,也在于坪山法院以人为本、部署有力、措施得当、善意文明执行。下一步,坪山法院会继续坚持将队伍教育整顿与司法办案相结合,着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题,秉持 " 法理情 " 逻辑规则,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在案件的每个环节既体现出司法力度更体现出司法温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杨海生 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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