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4 月 2 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 " 意见 ")。该意见于 4 月 3 日起开始执行,其中通过享受人才政策购买的住房,限售年限将从 2 年延长到 3 年。
分三次集中出让广州住宅用地,打击捂地囤地
方案提出,严格落实住宅用地分类调控要求,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分三次集中出让广州住宅用地,有序推进落实《广州市 2021 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据悉,今年计划供应住宅用地 634 公顷,占计划总量的 25%,比前 5 年住宅用地年均供应量提高 22%。
此外,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在部分区域采用 " 限房价,竞地价 " 出让,在竞买人土地竞拍时签署理性竞价承诺书,对非理性竞地价、房价的企业联合约谈警示,后续加强监管。同时,通过统筹增加地块内配建的租赁住房面积,加大租赁住房的供应力度。加强土地供后管理,加大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公开力度,严厉打击捂地囤地行为,有效引导土地市场预期。
定价过高,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等
方案提出,加强对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定价过高不接受政府价格指导的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或不予办理交易网签备案。
通过人才政策买的房,限售 2 年变 3 年
方案还提出了加强精准施策和分类管控。其中,对通过享受人才政策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限售年限从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满 2 年延长到满 3 年。执行时点延续以往做法,即 4 月 2 日 24:00 前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4 月 2 日 24:00 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 ( 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 ) 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指出,各区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格人才资格审核,开展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投机购房行为。严格实施分区精准调控,要求各区从严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导。
加大监督,严禁经营贷款违规流入楼市
在最近备受关注的经营贷款违规流入楼市方面,方案提出,为防止该现象,广州将按照《关于防止经营用途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1〕39 号)要求,针对企业和个人违规将经营用途贷款投向房地产领域问题,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此外,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贷款审贷管理,严格审查购房首付资金来源和住房贷款借款人还款能力,严防消费贷、经营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贷后管理的指导意见》(穗金融〔2021〕4 号)规定,进一步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贷后管理。
重点加强中介监管,严厉打击炒房
方案提出,为进一步规范存量住房市场交易秩序,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经营行为,为交易双方提供公开、公正、安全的交易环境。保持房地产市场监管高压态势,继续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联合检查,严厉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无证销售、虚假房源销售、虚假宣传、不按政府备案价销售、价外加价、捂盘惜售、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套取 " 经营贷 " 和 " 消费贷 " 支付购房款项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重点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行为监管,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机构参与炒房、哄抬房价、发布虚假房源及价格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各类交易欺诈行为。对于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制造市场恐慌情绪,严肃查处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指出,为营造健康有序的房地产市场舆论环境,各媒体、各网络平台帐号及网络群主在发布信息时,不得背离 " 房住不炒 " 定位,对不实传播房地产政策和市场运行情况、捏造和散布房价上涨等言论、制造市场恐慌情绪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信息,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采写:新快报记者王彤 通讯员穗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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