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调查结果
4 月 2 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今年第三次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了全省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调查结果:甘肃多数公众认为当地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积极成效。89.1% 的受访者认为过去 3 年所在城市总体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91.4% 的人认为空气质量有所改善,81.4% 的人认为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73.8% 的人认为土壤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甘肃作为生态环境部公民生态行为调查试点之一, 在 2020 年 5 月至 7 月,对全省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进行了调查。本次调查涵盖《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中的 10 类行为领域,调查综合考虑区域分布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选取兰州市、天水市和张掖市 3 个典型地级市,按照分层抽样方法实施线下问卷调查,回收有效问卷 3462 份。
过去一年中,近六成(58.1%)受访者监督举报过环境问题,最常用的监督举报方式是 " 向当地街道、居委会或村委会反映情况 ",其次是 " 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超六成(61.5%)受访者参加过环保设施对外开放活动,参与渠道以社区或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参加为主。
此外,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甘肃省居民参与环保志愿活动积极性较高。71.2% 的受访者在过去一年参加过环保志愿活动,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 55.1%,参加过 3 — 5 次的人数占比为 21.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 9.1%。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结合我省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调查成果,编制《" 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 " 甘肃省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实施方案(2021-2025)》,加大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力度,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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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去年底
甘肃省 14 个市州 PM2.5
首次全部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4 月 2 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今年第三次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上通报,截至 2020 年底,甘肃省 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为 26 微克 / 立方米,14 个市州 PM2.5 首次全部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截至 2020 年底,甘肃省 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为 26 微克 / 立方米,较 2015 年下降 21.2%(国家要求 10%),14 个市州 PM2.5 首次全部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比 2015 年的 1 个达标城市(嘉峪关市)增加了 13 个;优良天数比率为 93.7%(国家要求 90.4%),较 2015 年提高 5 个百分点。
在水源方面,38 个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 100%(国家要求达到 92.1%),无劣Ⅴ类水体;17 个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Ⅲ类标准限值要求。目前,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完成黄河流域 4 个水系 36 条重要干支流 7 大类 20 小类排污口排查。初步建成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基础数据库和成果展示系统。
在土壤保护方面,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有效防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完成全省耕地质量类别划分,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实现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面积 6.71 万亩、严格管控面积 1.53 万亩。经测算,2020 年底,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98.94%,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安全可控。
当日发布会还通报了对祁连山专项督查的结果。目前,祁连山生态环境问题阶段性整改任务按期完成,由乱到治,大见成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 62 项整改任务已完成 58 项,转办的 1984 件信访问题已办结 1982 件。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51 项整改任务有序推进,转办的 2643 件信访问题办结率 98.7%。全省 " 绿盾 " 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自查发现的 1845 个问题已整改 1824 个,自然保护区内新增人类活动疑似问题点位和面积呈现出 " 双下降 " 趋势。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杜志超
责任编辑丨胡淼山
值班主任丨崔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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