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ZAKER广州 2021-04-13
广州天河法院:新兴金融主体违法放贷扰乱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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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4 月 13 日上午,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金融审判白皮书(2018-2020 年)》。据悉,天河法院在三年间受理金融案件高达 8 万余件,案件数量持续高位运行,其中借款合同、信用卡、民间借贷纠纷分别占据收案数量的头三位,放贷主体多元化、小额贷款剧增及 " 校园贷 " 兴起等现象所衍生出的扰乱金融市场秩序问题突出。

受理金融案占案件总数三成

白皮书数据显示,2018 年至 2020 年,天河法院共受理金融案件 80780 件、审结 68169 件,分别占天河法院同期受理案件和审结案件总数的 29.71% 和 33.07%,在全市基层法院中排名前列。

■ 2018 年至 2020 年天河法院受理及审结金融案件数量情况。

从案件类型来看,天河法院审理的金融案件类型较为多样。除借款合同纠纷、保险类纠纷、信用卡纠纷、票据纠纷等传统金融纠纷案件外,还包括 P2P 网络借贷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委托理财合同纠纷、融资融券交易纠纷、商业保理合同纠纷等新类型案件。其中,诉讼主体相对集中在银行业金融机构,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诉讼主体的案件占全部金融案件的 75.5%。

经分析三年间的金融案件,发现纠纷类型集中。白皮书显示,收案数量排名前三位的案件类型分别为借款合同纠纷、信用卡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分别占全部金融纠纷案件受理总数的 34.69%、15.42%、12.07%,此三种案件类型占金融案件总数的半壁江山。

小额贷款案件数量逐年增长 20%

白皮书指出,目前金融主体日趋多元,使得金融风险传导效应加剧。小额贷款公司(含 P2P 网贷平台)、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各类投资或资产管理公司等新兴放贷主体涉诉纠纷明显增长。此类新兴金融主体从事信贷业务往往伴生非法放贷、超额放贷、突破利率上限、预扣利息等违法违规经营现象,扰乱了金融市场秩序。

小额贷款案件亦逐年递增,债权逃废现象突出。天河法院受理的标的额 10 万元以下金融案件共计 47448 件,超过三年来金融案件受理总数的一半,且每年均以 20% 左右的速度增长,此类案件普遍存在借款人下落不明、借款人缺乏还款能力等问题。

值得特别关注的是," 校园贷 " 逐渐兴起。该类案件往往以 " 快速到账、无抵押 " 为诱饵,以购物分期或直接放款的方式向大学生群体放贷,供大学生购买名牌服装、电子产品、旅游等。由于大学生社会阅历浅,难以充分评估借贷风险,违约率居高不下,影响学生学业和身心健康。

此外,信用卡发放严重背离传统消费属性的趋势逐渐明显。天河法院指出,越来越多的信用卡违约并非日常消费逾期还款所致,而是通过信用卡形式发放分期信用贷款。部分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并未核实用途真实性,导致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不断发生。甚至出现一张信用卡同时牵连消费贷款和按揭贷款的现象。该现象表明消费贷款有流入房地产市场、增大首付杠杆之嫌。

建言:建立统一的征信体系

结合审判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天河法院建议建立统一的征信体系。发挥银行、证券、保险、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在信用信息采集过程中的协同作用,整合客户信用信息,鼓励公民个人主动上报信用信息,推动形成完整统一体系。

在强化金融监管方面,公检法机关及金融监管部门应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大对 " 校园贷 "" 首付贷 " 等不良现金贷款的打击力度,杜绝第三方中介机构以提供服务为名行高利贷之实。对涉嫌从事 " 套路贷 "、非法集资等违法活动的机构、组织和个人,依法取缔;建立职业放贷人黑名单,监督在册人员的资金来源及流向,避免发生地方金融系统性风险;建议做好小额贷款公司及 P2P 网贷平台财务账册审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予以惩处。

采写:新快报记者 黄嘉丰 通讯员 赵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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