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ZAKER广州 2021-04-15
谎称飞机有炸弹,获刑8个月,再赔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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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4 月 15 日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与我们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息息相关。然而有人为免费改签,谎称飞机上有炸弹 ,结果被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刑八个月,还要判赔航空公司损失 86435.72 元。

据悉,2019 年 8 月 6 日下午 2 时许,郭某在意大利罗马机场,为达到无偿改签机票的目的,两次拨打电话至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航站区派出所及机场安检部门,编造并谎报广州至上海浦东的 CZ0379 航班飞机上有炸弹的虚假恐怖信息。

" 我当时买的是联程机票,而且不能退票,因办理退税所以延误了第一个航班,如果改签就需要手续费,不改签两个航班都会错过。" 郭某被抓获后供述,这个办法肯定能使航班飞不了,这样就可以免费改签了。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该虚假信息导致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启动炸弹威胁 4 级响应,并通知武警、救护车、消防车到场,对该航班的乘客及物品重新安检,对航班客舱、货仓进行排查。最终,航班延误 2 小时 59 分钟后起飞。

白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编造爆炸威胁的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告人郭某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承认指控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白云法院判决,被告人郭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此外,航空公司另提起民事诉称,因郭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行为对其司产生相应经济损失。据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资料,结论为直接经济损失 86435.72 元。

经审理查明,因郭某谎报航班上有炸弹,导致航空公司采取了对涉案航班的乘客及物品重新安检并排查客舱、货舱等相应措施,为此产生了直接经济损失 86435.72 元,郭某应当对该损失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白云法院判决郭某赔偿航空公司损失 86435.72 元。

采写 : 新快报记者 黄嘉丰 通讯员 张燕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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