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ZAKER广州 2021-04-20
广州男子8次盗窃哈啰单车 被判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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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左某先后八次盗窃哈啰单车,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5000 元。

2020 年 11 月,哈啰单车广州白云区运维小哥发现,每逢夜里有批量单车失去联系,且定位信息显示集中在白云湖街道。运维小哥随即安排人员夜晚蹲点,持续多日。根据哈啰出行提供的线索,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派出所初步掌握可疑人员左某盗窃情况。

11 月 15 日,刑侦人员赶往现场,发现大量被切割、将变卖的哈啰单车残余配件。警员将左某羁押,并查封作案场地,连夜采集证据。次日,左某被刑事拘留。同年 12 月,左某被逮捕。经查明,左某在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道等地,先后 8 次盗窃停放在路边的多辆哈啰单车,并将其拆卸、藏匿于白云湖街龙湖向西东街三巷一出租屋内。

今年 3 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左某犯盗窃罪。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左某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被告人左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最终,本月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判处左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警方表示,私占、破坏、变卖共享单车等,可能被行政拘留,甚至是刑事拘留,留下不光彩的记录。希望对共享单车存在歪念的市民,引以为戒。公开报道显示,不久之前广州有一名破坏并私占共享单车 1 个多月的男子,被行政拘留 10 天。另值得私占用户注意的是,给共享单车加私锁,一日能省几元骑行费,但一旦事情曝光,私占一天得赔企业数十元运营损失费。如涉及破坏零部件,赔偿金将会更高。

日前,广州南沙区有三名小伙破坏共享单车的车锁并占为己有,被发现后赔偿近 3000 元。哈啰出行方面表示,市民可通过哈啰出行 APP 或小程序进入哈啰单车页面 , 选择 " 发现违规 " 方式进行举报,哈啰单车运维人员将对此进行处理,并配合警方将违法违规者绳之以法。

采写:新快报记者 黎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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