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 佛山和西充的检察官们,太感谢你们的帮助了!我和两个孙娃儿接下来的生活有着落了!" 近日,收到 11 万司法救助金的张婆婆眼含泪水,紧紧握住检察官的双手。
这是一场相隔千里的 " 云互动 "。广东省佛山市和四川省西充县两地检察机关携手开展救助,让陷入困境的张婆婆一家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
今年春节前,一则爱心救助信息在微信 " 朋友圈 " 接力传递,引起了西充县检察院检察官的注意—— " 家庭困难 "" 凶手没钱赔偿 " 等关键词显示,求助人可能符合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经该院检察官初步了解,求助人张婆婆的儿子曹某,在 2017 年因纠纷被徐某故意伤害致死。该案经佛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徐某无期徒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的国家司法救助应遵循属地原则,即由办案单位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西充县检察院依法将该救助线索移送至佛山市检察院。
佛山市检察院接到线索后,迅速展开司法救助调查核实工作。经查,法院判决徐某赔偿曹某近亲属 140 余万元,但徐某名下并无可执行财产。被害人曹某的妻子离家多年杳无音讯,家中留下年迈老人和一对年幼的儿女,属当地扶贫对象,经当地帮扶后生活仍然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 从目前提供的材料来看,张婆婆的情况基本符合救助条件,但还需补充完善相关资料。" 佛山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马上联系西充县检察院,委托当地检察官到申请人家中进行现场调查、拍照取证。
" 通过充分沟通、核实研判,我们在 10 日以内作出了给予被害人家属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 11 万余元的救助决定,同时委托西充县检察院代为送达法律文书。" 佛山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表示。
据了解,为确保救助金得到合理使用,从根本上帮助被救助人解决生活困难,佛山市检察院还委托当地村委会进行监管。
近日,在西充县妇联、被救助人所在乡镇、学校相关负责人现场见证下,西充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向被害人的家属转交了国家司法救助金。
" 两地检察院携手开展被害人司法救助,充分展示了检察机关的担当精神,充分体现‘检察为民’情怀。" 西充县妇联主席充分肯定两地检察机关的善举。
一场 " 云互动 " 穿越千里,让群众的 " 揪心事 " 变成了 " 暖心事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检察机关把 " 为群众办实事 " 实践活动落到实处,把教育整顿的成果转化为工作成效的生动实践。下一步,两地检察院将持续关注该家庭,进一步深化 " 一次救助、长期关怀 " 的工作理念,落实动态跟踪、定期回访制度,努力延伸司法温度。
采写 : 新快报记者 黄嘉丰 通讯员 何丽华 刘宇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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