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王娟通讯员粤教宣报道 4 月 23 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广东省 2021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和《广东省 2021 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根据安排,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优质高中阶段学校名额分配政策方面,每所优质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 50% 的招生名额。
严禁 " 人籍分离 "、变相招收 " 借读生 "
《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招生管理,公民办普通高中按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原则上不得跨地市招生。除经省教育厅审批可开展跨地市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外,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异地(跨地市)参加中考的学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不得超省定班额标准招生。
《办法》强调,不得出现为学生违规办理学籍接续、" 空挂学籍 " 等情况,严禁 " 人籍分离 "、伪造学籍、违规招收 " 挂读生 " 和变相招收 " 借读生 "、出具虚假就读证明和无学籍现象发生。要重点检查招生录取学籍接续有关工作,定期抽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业务核办情况,及时查处、纠正学籍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堵住违规招生漏洞。
优质高校 " 指标到校 " 比例不低于50%
落实优质高中阶段学校名额分配政策方面,《办法》规定每所优质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 50% 的招生名额,主要按初中学校在校生数,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名额分配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原则上不得设 " 限制性 " 分数线。有关高中阶段学校要统筹做好名额分配学生的培养工作,针对不同学生的特点,积极采取学业辅导、适当延长学习时间等方式,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办法》取消普通高中录取的各种奖励加分政策,严禁学校将各类学科竞赛成绩、" 奥赛 " 成绩、社会艺术考级、特长评级等与招生录取挂钩。调整和规范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加分实施方案,精准确定加分资格条件,合理降低加分分值。
其中,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政策性照顾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必须经过本人申报、有关部门审核、市县(区、市)校 3 级网上公示后方能予以认可。还须按有关规定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未经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
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10%以内
今年,广东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规定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 10% 以内,选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特色类型招生均纳入自主招生范围,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开展自主招生。高中学校要根据自身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制订自主招生方案(含学校招生范围、计划、标准、办法和程序等)。自主招生方案须提前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招生录取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等须及时向社会公开。
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政策方面,要求积极、稳妥地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参加中考的相关政策,珠三角 9 市要制订并进一步落实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在粤参加中考的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都能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
今年广东继续在部分高职院校的艺术、体育、护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以及部分技术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中,开展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以下简称 " 五年一贯制 ")单独招生考试改革工作,招收具有广东省户籍或属于外省来粤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符合报考地级以上市 2021 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此外,继续扩大中职毕业生升学的比例,扎实推进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的招生工作。未被高职院校录取的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完成中职第三学年的学习,可参加其他类型的高等院校招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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