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1-04-24
南京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南京市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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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学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持续推进 " 南京市中小学生才艺拓展计划 " 和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加强体育特色学校建设,培养和输送具有较高水平的体育后备人才,现将我市 2021 年普通高中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招生学校及计划

招生学校原则上为南京市阳光体育学校(高中),且学校在设施设备、师资、管理工作等方面能够满足培养体育特长生的基本需要,经审核批准的学校可按命名项目在全市或指定范围招生。

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且学校在设施设备、师资、管理工作等方面能够满足培养校园足球特长生的基本需要,经审核批准的学校在全市或指定范围招生。

学校根据特色办学、项目阵容、重大体育比赛等情况自主申报特长生招生计划,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市教育局研究确定,具体招生项目、计划和范围详见附件 1。录取中未完成的特长生招生计划转入该校统一招生计划。

二、报名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一)个人项目:初中阶段运动成绩达到或接近二级运动员等级标准(以证书或竞赛成绩册为准)或初中阶段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行政部门举办的正式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的运动员(以竞赛成绩册为准);足球项目入选 " 区长杯 " 最佳阵容或区级以上(含区级)精英训练营,以区教育局、市校足办公布的正式名单为准。获奖项目须与报名项目一致。

(二)集体项目:初中阶段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行政部门举办的正式体育竞赛前三名或一等奖的运动员(以竞赛成绩册为准)。获奖项目须与报名项目一致。

三、招生程序

(一)制定章程。招生学校制定相关章程,向社会公布。

(二)考生报名。考生自主报名,招生学校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符合报考要求后发放加试通知书及有关专业加试要求;招生学校将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审核盖章于 5 月 14 日下班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备案(直属学校直接上报)。

(三)专业加试。各招生学校按照统一的专业加试时间组织考生专业加试。

(四)上报名单。招生学校在校园网公示专业加试成绩和合格名单 , 将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及成绩报市教育局和市招考院(上报合格名单不超过计划的 1.2 倍)。

(五)公示名单。市招考院审核后公示专业加试合格名单。

(六)参加考试。考生参加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七)正式录取。市招考院和招生学校依据考生成绩和报考志愿办理录取手续。

四、招生办法

(一)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2021 年 5 月 7 日至 9 日,截止时间为 5 月 9 日 17:00。

2. 报名办法和要求:每名考生只可填报 1 所学校的 1 个专业。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南京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录入本人信息,报名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报名的具体办法和要求,市招考院将另行通知。

3. 现场确认:招生学校 5 月 11 日登录网站(网址:https://www.njzb.org)下载报名信息,考生 5 月 15 日至 16 日上午 9:00 — 11:00,下午 2:30 — 4:30 到填报志愿的招生学校审验并领取加试通知书。携带运动员等级证书、体育比赛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交还考生或家长本人)和近期免冠 1 寸照片 2 张(含报名表上的 1 张)。

(二)加试办法

1. 加试时间和地点:5 月 22 日,考生凭加试通知书到填报的招生学校参加专业加试,各招生学校不得提前和推迟。

2. 加试内容和分数:招生学校根据不同的体育项目和要求确定加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主要考查学生专项运动成绩、身体素质、形态等;加试成绩满分为 100 分,专业加试合格线由学校在招生简章中公布(需与招生计划申报时备案的合格线一致),加试成绩由考生签字确认;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方可报考体育特色学校。

3. 考核小组:招生学校成立由招生学校领导、专业教师、校务委员会委员及外聘专家组成的招生考核小组,校长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招生考核小组名单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备案。

(三)录取办法

1. 各招生学校于 5 月 26 日至 6 月 1 日期间,在校园网公示专业加试成绩和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期 5 天。于 6 月 2 日至 3 日期间,登录网站(网址:https://www.njzb.org)录入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和成绩,在系统中打印特长生专业加试成绩上报表(附件 3),盖章后于 6 月 4 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和市招考院(上报合格考生数不超过计划数的 1.2 倍)。

2. 市招考院于 6 月 7 日至 11 日,在 " 南京市教育局 " 官网公示专业加试合格考生名单,公示期 5 天。

3. 考生专业加试成绩合格,并且中考成绩达到 455 分(总分的 65%)以上,按专业加试成绩或按项目阵容等需要择优录取。凡被录取的体育特长生,其他学校不得录取。未能被录取的考生,则按照当年中考录取办法执行。

4. 中考文化成绩未达到体育特长生投档控制线,但确有培养前途、竞赛成绩及加试专项运动成绩突出的考生,且学校该项目未完成招生计划,可由招生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件 4),并附相关省级以上(含省级)行政部门举办的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三名或团体项目前三名成绩册、等级运动员证书等证明材料,于 7 月 5 日前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经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审核并报市中招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破格录取。

5. 市教育局根据重大比赛任务、学校项目布局、项目阵容等情况,可对考生报考学校进行调整并报市中招领导小组批准,不服从调整的,按照当年中考录取办法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教育局要加强本区特长生招生工作的指导,严格规范程序,依法招生,从严治考。各招生学校应成立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及教师组成的招生考核领导小组,根据高校特长生招生政策,及时调整布局招生项目,做好衔接。认真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安全预案,明确招生要求,严密组织考务工作,重点把握资格审核、考务组织、成绩公示等关键环节,确保特长生招生工作合法规范、安全有序。

(二)规范考试内容。考试内容以检测考生专项运动能力为主,严禁招生学校借专业加试之名进行择优选拔考试,不得组织与招考项目无关的其他学科类考试,一经查实,取消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资格。

(三)严格监督评估制度。市教育局组织对各区上报的特长生专业加试成绩进行抽查复核,对达不到标准的考生直接取消特长生录取资格,并对被取消资格的考生实行责任倒查制度,一经查实,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特长生实际招生人数与招生计划数相差较大的学校,将削减其下年度特长生招生计划。

(四)严格招生纪律。各校要采取措施,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工作失职等行为。违反招生规定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因弄虚作假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严格收费规定。各区和招生学校按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相关费用。未经物价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收取任何费用。

南京市教育局

2021 年 4 月 22 日

来源:南京市教育局官方网站

(编辑 王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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