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ZAKER广州 2021-04-27
广州一男子高空抛酒瓶砸伤人谎称失手,谎言穿帮被刑拘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新快报讯 记者林钢威 通讯员赵子欣 张毅涛报道 近日 , 广州增城警方破获一宗高空抛物案 , 一名男子从 8 楼扔下一个酒瓶致人受伤 , 被警方抓获。并依法对该名高空抛物的男子吴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 月 27 日 23 时许 , 增城警方接到群众报警 , 称其父亲卢某在工地被酒瓶砸伤头部。警方到场后 , 发现该处是一施工工地 , 当时卢某正在树下歇息准备下班 , 就在这时 , 一个酒瓶从树上掉了下来 , 刚好砸在卢某的额头上。这一幕把工友吓坏了 , 立即拨打了 110 和 120, 经医院诊断为轻微脑震荡。

次日 , 正在医院养伤的卢某接待了一名陌生男子 , 对方带着水果推开了卢某病房的门 , 表明了来意后 , 卢某才知道 , 这位来看望自己的人并赔礼道歉的人叫吴某 , 正是令自己受伤的 " 罪魁祸首 "。吴某称自己事发当晚喝醉了 , 不小心将酒瓶推了下楼 , 并非故意往下扔。

事实真的如吴某所言吗 ? 据现场勘查 , 居民楼与卢某被酒瓶砸中的地点距离约 5 米 , 居民楼高 8 层约 27 米 , 酒瓶在无外力因素影响下 , 是无法坠落至树下砸中卢某的。也就是说 , 如果吴某只是无意碰倒酒瓶 , 酒瓶是不可能坠落在距居民楼数米外的树下的。4 月 1 日 , 增城警方依法对吴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 ,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 , 情节严重的 , 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 , 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 , 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 增城 脑震荡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