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28 日,深晚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为促进深圳交通运输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出台。针对现代物流业、民航业、港航业、绿色交通建设这四大领域展开支持和绩效目标考核。该办法自 2021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之前施行的《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自该办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办法中规定,市交通运输部门是专项资金的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和执行专项资金项目及资金,设定专项资金的年度重点支持领域和使用范围。并通过信息化平台发布专项资金管理相关信息,实行专项资金项目从申报指南发布到项目申报、审核、项目储备、资金拨付、项目退出和资金收回等全周期管理。
根据管理办法,深圳市交通运输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主要集中在四大领域:现代物流业、民航业、港航业、绿色交通建设。
其中,现代物流业领域包括培育壮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重点支持市重点物流企业综合实力提升、物流服务国际化拓展、绿色物流推广应用、物流网络体系布局、物流智能化标准化设备研发应用、交通运输与物流领域专业展会等项目,鼓励行业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推动物流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民航业领域包括鼓励航空公司拓展深圳客货运航线网络,支持客货运航空和通用航空的发展,鼓励航空公司提升设施设备,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进一步推广 " 深圳飞 " 旅客出行服务,促进民航业与区域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提升深圳机场国际枢纽竞争力,推动深圳民航业高质量发展。
港航业领域包括推动深圳港口可持续发展,优化集疏运体系,巩固国际枢纽港地位,打造国际中转港,增强深圳港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缓解港城发展矛盾。
绿色交通建设领域包括落实国家船舶排放控制区政策,鼓励企业使用清洁能源和采用技术改造、安装环保设备等节能减排措施,推动深圳绿色港口建设和船舶大气污染防治。以及在深圳道路货物运输行业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鼓励企业购置和使用液化天然气的新型泥头车,推进深圳泥头车(含搅拌车)更新改造和节能减排工作,提高环保排放标准,减少机动车尾气污染,提升城市大气环境质量。
深圳晚报记者 董玉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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