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高镛舒 通讯员 粤农轩 报道 4 月 30 日,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总队发布 2021 年南海伏季休渔通知,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调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2021 年,北纬 12 度以北的南海(含北部湾)海域的海洋伏季休渔从 5 月 1 日 12 时起至 8 月 16 日 12 时止,共 3 个半月。
内容指出,休渔作业类型:除钓具以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全省应休渔船 23964 艘,免休渔船 2556 艘。
广东省海洋综合执法部门将严格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违反休渔规定的行为,确保伏季休渔制度顺利实施。(举报电话:020-8441202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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