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官都支持我起诉,这笔工资我肯定能要回来!"
讨要工资为何难
今年 4 月上旬,锡山区检察院网格检察官在定期走访乡镇时,获悉一件因讨薪 3 年未果产生的纠纷。
经了解得知,当事人尤女士曾在刘某经营的服装厂打工。2017 年 11 月,本应发工资的日子,尤女士没有等来工资,却等来了一张 8000 元的欠条,署名为刘某的妻子王某。
工资变 " 白条 ",靠收入维持生活的尤女士多次催讨、要求调解,但刘某与王某始终拒不支付。这一拖就是 3 年。
" 检察官进网格 " 就是让检察服务接通基层 " 最后一米 ",就是要为群众办实事!基本情况了解清楚后,检察官立即至当地司法所详细了解情况。
检察官认真倾听尤女士的诉求
关于尤女士薪酬纠纷,当地司法所表示,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尤女士拿的欠条时间是 2017 年 11 月 11 日,三年诉讼时效已过。且拖欠工资的是刘某,欠条却是王某所写,而刘某与王某已经离婚。虽然如此,为保护尤女士合法权益,考虑到尤女士因生活较贫苦,接受的文化教育程度不高,当地司法所已经帮其代书诉状。但司法所表示胜诉把握不大。
走访调查明真相
尤女士的工资还能要回来吗?问谁要?
为解决这两个问题,检察官继续调取相关材料,反复推敲案件细节,围绕诉讼时效以及责任承担主体问题制定详细调查方案。
检察官走访当地司法所了解情况
"3 年来,尤女士多次讨要薪酬,应该有证据能接续诉讼时效。" 检察官再次到当地司法所,与该所领导及代书人员进行座谈,引导其回忆尤女士上访过程中的种种细节,终于找到了突破口!
原来 2020 年 12 月,尤女士丈夫拿着欠条向王某讨要工资,一路闹到了派出所。" 民警接警都有记录!" 检察官两次赶赴派出所,查看接警记录与视频,终于发现接警过程中,王某曾亲口承认欠条是其书写,尤女士的工资确实没有结算。随后,检察官请公安机关出具了情况说明。
支持起诉护权益
承办检察官经审查认为,尤女士要求服装厂、刘某、王某支付劳动报酬于法有据,理由如下:
从 2017 年尤女士收到欠条,到双方于 2020 年 12 月在派出所调解,期间王某承认了书写欠条及拖欠尤女士工资的事实。欠条结合公安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足以证明服装厂拖欠尤女士工资报酬 8000 元,尤女士可以继续维权。
案件诉讼时效问题解决!那由谁来还钱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尤女士的工资报酬 8000 元的支付义务依法应当由刘某承担。
王某承认欠条由其书写,应由法庭在审理中查明王某写下欠条时与刘某是否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是,则该欠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王某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锡山区检察院将于近期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
8000 元在今天看来并不多,但对于家境贫寒的尤女士来说,这笔钱是辛苦劳作挣来的生活费,是她对社会产生价值的证明,更是她心中法律的样子!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就是保障民生。努力让当事人从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就是检察官劳动的价值!
来源:锡山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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