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10 年前,广州两位老人家过世时留下经济联社股份,因未立遗嘱,三位兄长直接瓜分该笔财产,四位姐妹未能取得分文。去年底,最小的妹妹认为自身有权继承股份,遂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法官建议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处理家庭内部矛盾。近日,天河区凤凰司法所、凤凰法庭在短时间内成功联合调解该案,促使七兄妹平分父母遗留下来的股份。据悉,该案为凤凰法庭与凤凰司法所签署共建协议以来的第一案。
妹妹控诉兄长擅自瓜分遗产
案情显示,杨阿姨是家里最小的女儿,家里有七兄弟姐妹,父母系辖内某经济联社社员,两人持有股份 60 股,每年享受该经济联社的经营分红。10 年前父母先后去世,没有留下遗嘱,四姐妹在没有书面放弃继承的情况下,三个哥哥擅自瓜分父母留下的股份。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股份的价值越来越大,杨阿姨觉得当初的遗产分配对她们四个姐妹非常不公平,特别是每每想到二哥杨某在父母生前有病痛的时候不管不问,父母去世后,却霸占她们四姐妹应得的继承股份,杨阿姨忿忿不平,最终决定以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去年 12 月,杨阿姨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经济联社重新分配父母留下的股份,七等份平分父母的股份,同时要求三个哥哥,返还父母去世后其应得的股份分红。天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收到起诉材料后,建议杨阿姨先行通过人民调解处理家庭内部矛盾,杨阿姨一番权衡后,采纳法官的建议。
在法官的指引下,杨阿姨到凤凰司法所申请调解。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其了解了基本情况后,上门走访其他当事人。据悉,大哥、三哥均表示愿意按照法律规定对父母留下的股份重新分配,可是二哥杨某却一直回避,不管工作人员如何劝说,就是不愿意出面解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三条的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循当事人自愿的原则。无奈之下,杨阿姨只能再到法院申请立案,天河区人民法院将该案分派到杨阿姨所在辖区凤凰法庭。然而该辖区经济发展处在全国前列,案件量巨大,审判周期较长,对于年纪较大的杨阿姨来说,时间成本太过高昂。
" 庭所共建 " 缩短化解纠纷周期
据了解,今年 4 月 7 日,凤凰法庭与凤凰司法所签署了庭所共建协议。该协议是指,对到辖区人民法庭起诉或咨询的民事纠纷,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移交司法所先行调解。若纠纷调解成功,以调委会名义出具调解协议书,并通报法庭结果。对未调结的纠纷,调解员将调解不成的原因、调解经过等书面材料移交法庭,进入诉讼程序。天河区司法局介绍,庭所共建可大大缩短纠纷化解的周期,减轻当事人的精神压力和经济压力。
4 月 16 日 ,法庭将案件移交司法所进行联动联调,双方联络员通过分析研判,认为本案的关键在于做通二哥杨某的工作,司法所遂指派调解员三次到杨某家里做思想工作。
司法所相关工作人员认为,从法律上,父母去世,如果没有立遗嘱,子女作为继承人是平等享有继承权的,如今妹妹已经将案件起诉至法院,当事人如果仍采取消极的态度应对,法庭完全可以进行缺席审判,与其被动接受审判结果,还不如主动配合,以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从情理上,父母已经离世,兄弟姐妹之间团结一心才是最大的孝道,建议其顾及手足同胞之情,将心比心,采取联调的方式化解纠纷。
法官释法达成调解意向
经调解员连线法官,法官根据杨阿姨提供的证据材料,认为本案案情简单,如果庭审过程中,双方没有提供其它证据,应该按七等分平分父母遗留下的股份。此外,原告有权利追诉这 10 年来三个哥哥侵占的股份分红。杨某在对法院的判决结果有了清晰的预判后,姿态有了质的转变。
法官释法明理之后,杨某便主动来到司法所,调解员随后组织七兄妹进行协商。调解进展顺利,七人同意按照法律规定七等份平分父母留下的股份。四个姐妹顾及手足之情,同意对三个哥哥前期获得的股份分红放弃追诉。至 4 月 22 日 ,各方在调解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
采写:新快报记者 黄嘉丰 通讯员 刘晓丽 陈基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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