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广州市法律援助机构扎实开展 " 我为群众办实事 " 实践活动,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据统计,近三年来,天河区法律援助处共指派法律援助案件 5249 件,受援人满意率达 99%,在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核优良率达 96%,连续四年排名第一。如此亮眼的数字背后,该处有何高招?
据悉,天河区法律援助处严格设置常备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律师)准入门槛,按照 " 自愿申请、择优选拔 " 的原则,在全市引进优质社会律师资源,建立常备法律援助人员(社会律师)资源库。目前,共有 250 名律师加入天河区常备法律援助人员队伍。此外,天河区法律援助处还建立完善退出机制。对一年内未接受指派或承办案件质量被评为不合格的,将其移出常备法律援助人员名册。
在业务分配上,该处按照 " 自愿参与、机会均等 " 原则,建立法律援助业务均衡化分配机制,实行 " 摇珠式 " 和 " 点援式 " 相结合的案件指派,保证有意愿的律师公平参与案件办理。对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疑难复杂案件或群体性敏感案件,指派专员及时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并召开专案讨论会,集中研讨解决案件主要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确定案件承办方案。
为强化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监管,天河区法律援助处一方面开展旁听庭审工作,将律师在庭上的表现量化为礼仪、语言表达、质证、举证、辩护等指标进行打分,就律师庭前准备、对事实的掌握、对证据的分析判断和运用、对法律关系的掌握和运用、临场发挥和表达能力等方面进行总体评议;另一方面对已办结、承办中的案件受援人、经办人进行面谈或电话回访,全面了解办案律师服务态度、工作效率、执业纪律等情况。
采写:新快报记者 黄嘉丰 通讯员 张颖达 阳树新 潘璠 王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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