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3 月 17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五次全体会议。习近平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这是习近平进行宪法宣誓。)
2018 年 3 月 17 日上午,一场瑞雪降临北京。在庄严的人民大会堂,人民解放军三军礼兵,护送着一本红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登上主席台。
上午 10 时 38 分,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五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全票当选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10 时 54 分,习近平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
(习近平走向主席台)
现场主持人:现在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宪法宣誓仪式。
庄严的人民大会堂,国徽高悬,熠熠生辉。习近平主席左手抚按宪法,右手举拳,面向 2970 名代表宣读誓词。
(宪法宣誓现场)
习近平:“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宣誓人:习近平。”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首次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的宪法宣誓仪式,也是人民共和国历史上国家主席首次进行的宪法宣誓。宪法宣誓展现了由人民代表选举出的国家领导人对宪法的尊崇,对人民的承诺。
编辑丨王璇
责任编辑丨石雨涵
值班主任丨郭俊宇
来源丨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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