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5 月 9 日,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联合广东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举办普法专题讲座《我国民法典的亮点》,帮助读者学习和应用《民法典》。
讲座邀请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谭玲,从《民法典》具体条文入手,梳理重点与亮点,帮助读者更好地学习和运用《民法典》。
谭玲是广东省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省妇联兼职副主席。先后在西南政法学院、广东警官学院从事法学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 21 年,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从事审判和管理工作 12 年,曾获 " 首届广东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 " 等荣誉。出版著作数十部,发表论文 100 多篇,所承办案件获最高人民法院 " 全国法院百佳优秀庭审 " 及 " 全国法院百佳优秀裁判文书 "。
据介绍,在《民法典》之前,中国还没有一部法律叫 " 法典 "。法典化的法律,并不是简单地把原来的法律拼凑起来,而是在修改完善原有法律体系的基础上,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有自己的价值体系和价值取向。《民法典》的出现,更强调对个人权利的保护,对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对市场经济交易安全的保护,比原来的法律立意提高了一个层级,可以说是中国法治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标志。
谭玲指出,《民法典》有一个创新,叫 " 居住权 " 入法,这是原来的《物权法》所没有的一项规定。这项规定不仅明确了 " 居住权 " 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更体现了多渠道保障住房的要求。不仅如此,《民法典》还增加了胎儿保护的规定,是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延伸。在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方面,让公民权益得到了更细致的保护,让广大人民从摇篮到坟墓都有法可依,因而被称为 " 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
她表示,《民法典》是对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所有民事立法的全面总结,是对我国立法经验系统梳理,同时也是对我国民事司法工作全面检验。《民法典》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在民事立法方面已经走出了探索阶段,正准备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系统性法律规范。
采写 : 新快报记者陈慕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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