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10 日,记者从人行兰州中心支行获悉,2021 年储蓄国债(电子式)第三期、第四期自 5 月 10 日起发行。市民可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等承销机构咨询购买。
本期发行的储蓄国债(电子式)第三期、第四期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额 400 亿元。其中,第三期期限为 3 年,利率为 3.8%,最大发行额 200 亿元;第四期期限为 5 年,利率为 3.97%,最大发行额 200 亿元。两期国债发行期均为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5 月 19 日。记者了解到,此次国债可线上线下同步购。市民可通过 14 家承销机构网点柜台购买外,通过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渠道购买。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薛晓霞
见习编辑丨孙悦
责任编辑丨石雨涵
值班主任丨郭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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