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12 日,深晚记者从深圳市交警局获悉,近日深圳交警抓获了一名涉嫌酒驾的司机,目前已对司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 月 19 日 4 时 26 分,深圳市交警局罗湖交警大队接市民报警称,罗湖区文锦中路与湖贝路交汇处发生一起小车追尾泥头车的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肇事粤 B****8 号牌小车司机李某文一身酒气,有酒后驾驶嫌疑。
按照规定,执勤民警对李某文进行酒精检测,其吹气值和血检值分别为 187mg/100ml 和 195.82mg/100ml,已达到危险驾驶标准。经过深入调查,民警发现李某文驾驶的肇事小车在事发前还发生了两次事故。
▲李某文
据李某文供述,4 月 18 日 22 时许,其和客户在罗湖一家 KTV 唱歌,其间喝了七、八两洋酒。次日凌晨 3 时许,李某文驾车准备回家。行驶途中接连发生三次碰撞,而李某文称,对于驾车出发之后的事,已经忘得一干二净,自己不知道车祸是如何发生的。
目前,李某文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温馨提示:
酒后驾驶的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深圳晚报讯记者 马超 通讯员 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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