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13 日,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获悉,龙岗警方近日救助了一名流浪男子及其 8 岁的女儿。据悉,龙岗警方长期秉持 " 救人救到底 " 的精神,竭尽所能为有需要的群众提供帮助。这既是践行当前 " 我为群众办实事 " 活动的需要,也是龙岗警方一直以来坚持的初心。
5 月 9 日,龙岗公安分局大运城派出所民警在巡逻途中遇到一名身体孱弱、神情异常的流浪男子,遂上前询问是否需要帮助。见他十分不适,民警便将其送往深圳某医院治疗。
在与男子远在广西的家属联系后,民警得知该男子名叫李某恒,离家时还带着他 8 岁的女儿月月(化名)。孩子妈妈多年前离家出走,目前已杳无音讯。然而,警方发现李某恒时只有他独自一人,并未见到小女孩。
月月现在哪里?一个 8 岁小姑娘流落在外,人身安全是否有保障?会否发生交通意外?心急如焚的执勤民警立即将情况上报,请求分局指挥中心介入调查。龙岗公安分局迅速将搜索范围扩展到临近的东莞、惠州地区,最终在惠阳秋长派出所收留救助的人员中发现了一名符合特征的小女孩。
大运城派出所所长柯明涛等马上出发赶往惠州。见到小女孩时,她正在医院接受例行体检,即将被送往当地福利院。在确认了小女孩就是李某恒的女儿后,龙岗警方当即协调当地民政部门、福利院等对月月进行收容救助,并给她送上了衣服、玩具、水果、牛奶等物品。同时,联系李某恒在广西的家属前来认领。
深圳晚报记者 高灵灵 通讯员 全涤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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