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深圳海关所属大鹏海关的监管下,一批总重 20.8 吨的 " 洋垃圾 " 在盐田港退运出境,均为未经清污处理的鲍鱼壳,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 " 洋垃圾 "。
海关关员在现场查验时发现,这批申报品名为 " 鲍鱼壳 " 的货物使用编织袋分装,散发异味,普遍存在壳体破碎、沾染泥污的现象,并附着不明虫体及杂物,海关人员随后对这些贝壳取样,进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
▲海关查获的鲍鱼壳 .
据了解,这些鲍鱼壳是鲍鱼脱壳取肉后产生的副产物,外观特征脏污,判断货物在境外并未针对清污进行处理,依据固体废物定义及《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经鉴定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自我国 2021 年 1 月 1 日全面禁止固体废物进口以来,深圳海关持续保持打击 " 洋垃圾 " 走私入境高压态势,严厉打击 " 洋垃圾 " 走私进口。海关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 " 洋垃圾 " 的打击力度,强化风险研判、加强货物管控、加快退运流程,坚决将 " 洋垃圾 " 拦截在国门之外。
深圳晚报记者 李超 通讯员 吴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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