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1-05-19
花钱托人帮孩子择校,开学了还没收到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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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解晨曦 张江波 记者 王晓宇)家住连云港市赣榆区某乡镇的王某,为了让孩子能到城区某中学上学,找了自称有 " 门路 " 的孙某帮忙,花了两万多元疏通关系,却没想到 " 竹篮打水一场空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孙某诈骗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一万元,并处缓刑一年六个月。

2020 年 7 月,王某听朋友介绍说孙某有 " 门路 ",可以解决自己孩子的择校问题,于是找到了孙某。孙某表示认识教育局的领导,打声招呼就可以,但是需要一万元疏通关系。随后,王某将一万元钱转给了孙某。7 月中旬该中学开始报名,但王某的孩子没有接到通知,就联系孙某,孙某以各种理由开始拖延。

2020 年 8 月初该学校开始发送录取通知书,公布的名单中并没有王某的孩子,王某在微信中询问孙某怎么回事,孙某称对方提出还要一万元就可以办成。王某没有多想,又按照孙某的要求将钱转了过去,还额外转了两千元给孙某表示感谢。此后王某每次询问进展,孙某都以各种理由拖延,直到 9 月份学校开学,王某的孩子也没有接到录取通知书。王某多次要求孙某退钱,直到被拉黑之后,才意识到被骗了,随即报警。

孙某到案后交代,他并没有 " 门路 ",王某转给他的两万余元被用掉了。2021 年 3 月 29 日该案移送赣榆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赣榆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后,鉴于孙某到案之后自愿认罪认罚,并且将骗取被害人王某的两万余元全额退赔,对其提出确定量刑建议,同时建议判处缓刑。

赣榆区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孙某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采纳公诉机关的公诉意见以及量刑建议,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办案检察官提醒,时下又即将进入小学、初中开始招生报名的季节,广大家长一定要选择正规报名渠道,各个学校录取程序都是公开规范的,不要轻信那些自称认识 " 领导 " 的中间人,切勿轻信所谓的 " 走后门 "" 托关系 ",避免在给家长造成财产损失的同时,也耽误了孩子的正常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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