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18 日上午,4 台大型联合收割机驰骋在高塍镇赋村村 58 亩土地上,有序收割着成熟的小麦。站在一旁指导作业的,不是当地的农户,而是来自市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邢旭东。经过此次收割,市人民法院顺利完成对 58 亩村级集体土地的强制交付。
说起此次纠纷的源头,还要追溯到 7 年前。
2014 年,赋村村村民宋某,与该村村民委员会签订承包耕地种植协议,承包村中 58 亩土地,租金为每亩每年 380 元,承包期 3 年,承包期满后耕地由村委收回,重新制定种植协议。然而,协议到期后,双方未再续签书面协议,但宋某仍继续在土地上进行耕种。此外,宋某长期拖欠承包费用,在 3 年协议期内,仅于 2016 年交纳了一年的租金 22040 元。村委曾多次与宋某协商,但宋某固执己见,多次调解均无果。去年 8 月,村委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依法终止村委与宋某之间的承包协议,并要求宋某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前将承包的 58 亩土地归还村委,同时支付土地承包款 110200 元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宋某拒不履行,无奈之下,村委于去年 11 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立即展开线上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宋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被执行人今年已有 80 岁高龄,为人又比较固执,如果我们采取强制措施反而会适得其反。" 邢旭东说,他曾多次上门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也到涉案田地现场了解情况,但是宋某不仅拒不配合交付,还继续偷偷在土地上播种。时值冬末春初,考虑到小麦已经长出了青苗,邢旭东与村委协商后,给出了执行方案:保留青苗暂不强制执行,等来年小麦成熟后,再组织人员进场收割,并以卖出小麦所得款项冲抵被拖欠的租金,同时由法院对涉案土地进行强制交付。
5 月 18 日上午,邢旭东带领 7 名执行干警,兵分两路,组织指导收割作业和做好被执行人宋某的思想沟通工作。" 自从决定要执行这么大一块麦田,我每天都坚持看天气预报。" 站在田埂上的邢旭东说,结合着近期的天气状况以及地里麦苗的成熟情况,确定在当天对麦田进行抢收。在法官的协调下,执行现场井然有序,3 个小时后,小麦全部收割完毕,收割完成后的 58 亩土地由执行法官当场交付给村委。邢旭东说:" 执行工作既需要‘雷霆万钧’,又需要‘柔风细雨’,在执行的刚性与柔性之间把握好尺度、分寸,是每一位执行法官的必修课。"
来源:宜兴网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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