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月 21 日,罗甸县人民检察院与县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一次醉驾庭审观摩活动,邀请罗甸县第一中学的老师及高中生代表参加此次观摩庭审,让在校学生亲身感受庭审现场,感受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增强 " 醉驾入刑 " 法律意识。
开庭前,检察官向同学们介绍了简要的案情、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及立案标准。庭审中,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让学生门从鲜活的案例中受到了生动的法律教育,深刻认识到醉驾的严重后果,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遵纪守法和抵御不良风气的能力。
庭审结束后,检察官告诉同学们,今年是醉驾入刑的第十年,为了有效遏制醉驾后交通事故发生,我们要树立 "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 的意识,这既是对我们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及社会公共安全负责。此外,还告诫同学们,一旦因为醉酒驾驶构成犯罪,犯罪记录将伴随终生。
通过当天的庭审观摩,同学们纷纷表示深刻的认识到了醉驾的社会危害性,要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自觉遵守法律和纪律,拒绝酒驾。
贵阳晚报 +/ZAKER 黔南
卢龙江
编辑 彭钥嘉 / 编审 李枫 / 签发 安辉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