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黔南 2021-06-02
黔南州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文茂涉嫌贪污、受贿等案提起公诉
index_new5.html
../../../zaker_core/zaker_tpl_static/wap/tpl_font3.html

 

近日,荔波县贵州富荔农林产业投资 ( 集团 ) 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文茂涉嫌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荔波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荔波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文茂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核实了相关证据,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荔波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文茂利用担任贵州荔波樟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贵州荔波旅游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文茂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文茂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单位公款用于营利活动,依法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文茂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李文茂身为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 黔南州人民检察院

编辑 段筠 / 编审 李枫 / 签发 安辉

相关标签

刑事责任 贵州 检察机关 滥用职权罪 国家利益
相关文章
评论
没有更多评论了
取消

登录后才可以发布评论哦

打开小程序可以发布评论哦

12 我来说两句…
打开 ZAKER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