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1-06-04
深晚报道 | 汕尾市人民检察院驻汕尾海警局 “检察官办公室”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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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惩治海上犯罪,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海上秩序,6 月 1 日,广东汕尾海警局与汕尾市人民检察院举行了 " 汕尾市人民检察院驻汕尾海警局检察官办公室 " 揭牌仪式,标志着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办公室正式进驻广东汕尾海警局。

▲揭牌仪式现场。

▲双方签署协作配合办法。

仪式上,双方就案件办理、移送管辖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深入交流,并联合签署配合办法。根据配合办法 , 汕尾市检察院设立检察官办公室进驻广东汕尾海警局 , 双方指派联络员负责联系工作,并明确双方在信息资源共享、刑事案件沟通协商、行政案件协作配合、公益诉讼制度、推进海上诉源治理、健全联合调研和督查工作机制、案件研讨和业务培训、联席会议机制等 8 个方面形成工作合力 , 共同推进海陆一体平安建设。

接下来,该局将以此为契机,深入推进与汕尾市人民检察院的检警协作,深化交流合作 , 凝聚管控合力 , 为服务驻地经济发展和建设平安海洋贡献力量。

深圳晚报记者 李晶川 通讯员 张学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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