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登县公安局依法查处辖区树屏镇王某某、薛某某夫妇利用初一、十五给他人 " 看病 "" 看事 " 等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案件,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该两名违法行为人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切实消除了不良社会影响。
公安机关倡议,广大居民朋友要崇尚科学、抵制迷信,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努力做新风正气的积极倡导者、主动传播者和自觉实践者,争做移风易俗、勤俭节约、文明办事的表率,破除封建迷信和低俗陋习,自觉抵制愚昧落后思想,不参与封建迷信活动,形成崇尚科学、反对迷信、移风易俗的良好社会氛围。据办案民警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二)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伊晓明
通讯员 徐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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