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9 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证券简称正式由 " 东方航空 " 变更为 " 中国东航 ",公司全称和 A 股证券代码 "600115" 保持不变。
据了解,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7 年 2 月 4 日、5 日及 11 月 5 日,分别在香港联合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上市,是中国民航第一家在香港、纽约和上海三地上市的航空公司。
▲中国东方航空
基于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同时为提升 A 股证券简称辨识度、便于投资者理解记忆,与境外上市证券简称保持一致,更加全面、准确体现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的定位和发展规划,公司研究决定,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准同意," 中国东航 " 的证券简称正式启用。此外,中国东航 H 股证券简称("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 ")和美股 ADR 证券简称 "CEA")保持不变。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 A 股证券简称变更不涉及公司主营业务调整,不会对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益产生重大直接影响。作为中国国有控股的三大航空公司之一,中国东航始终致力于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现代航空综合服务集成商。
深圳晚报记者 郑淑仪 受访单位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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