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ZAKER南京 2021-06-09
水杉疯长引发邻里纠纷,法院:“越界”的枝条全锯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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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沈星杏 记者 严君臣)40 年前祖辈种下的水杉疯狂生长,不仅越界造成邻居的生活不便,更是影响了邻里关系,闹上法庭。6 月 9 日,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近日,海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排除妨害纠纷案,判令被告王某将 " 越界 " 的所有枝条全部锯除。

据介绍,李某和王某是邻居。40 年前,王某祖父母在其居住的房屋前栽下了一排水杉树,后来又种了其他树木。1998 年,王某新建了自己目前居住的东西走向的平房。第二年,邻居李某在王某宅基地南侧新建了一栋楼房。

然而,王某家栽种的树木不断增高,树枝不断延伸,逐渐超出李某的二层楼房,大量树叶掉落到周边的排水檐沟内,导致排水不畅,造成房屋渗水,墙体剥落等问题。李某、王某为此事曾多次交涉,但矛盾一直未能解决。

2019 年 6 月,李某向其所在村委会申请调解,但因王某拒绝将越界生长的枝头锯掉,双方矛盾未能得到解决,最终引起诉讼。

海安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李某是相邻关系,两家宅基地前后相连,理应和睦相处,妥善处理好相邻关系所涉及的相关问题。依据案件查明的事实,王某宅基地南侧生长的一排树木因具备自然生长的属性,会不断增高、枝条会自然向外延伸。基于历史的原因,王某家的树木生长在李某家楼房的后侧,由于树木枝条上落叶长期且不断的掉落至原告楼房二层顶部四周的排水檐沟内,加上排水檐沟地势高,檐沟狭窄,无法保证安全清理。但若不及时清理树叶,必然造成排水口填塞,导致李某家房屋不断受损的后果。

依据当事人陈述、相关现场录像、照片及村委会作出的说明,法院认定因王某疏于对水杉树枝条的管理给李某家房屋排水造成堵塞的事实成立,李某有权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王某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最终判决王某将生长在距离邻居家楼房后墙约 3 米垂直上下、排水檐沟以上、树木主杆南侧的所有枝条全部予以锯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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