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 哈尔滨记者 王丹
近日,省住建厅下发《全省住建系统 2021 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今年,我省将重点清查既有建筑改扩建为酒店、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
【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
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运营安全管理。我省督促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及权属单位加强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巡查、检测、维护,及时处置安全隐患,防止设施带病运行。
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指导各地制定燃气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预案,按照燃气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切实做好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管理。指导各地加强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督促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严格执行《黑龙江省城镇燃气经营企业服务标准》,提高燃气行业服务质量,规范企业经营秩序。
加强城市公园安全管理。完善公园大型活动报告制度,合理确定游客容量,建立大型活动和特殊时段人员疏散工作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公园内各类游乐设施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动物园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完善安全警示标识等设置,及时检查维护园内设备设施,确保人和动物的安全。
【6 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经营性自建房整治】
加强物业服务区域安全管理。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履行物业管理区域安全管理责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电动汽车充电、电动自行车安全用电检查工作;加强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进行保养维护,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加强对装饰装修工程安全管理和高空抛物、坠物安全防范工作;严格履行发现、劝阻、报告义务。
加强城镇既有结构危险房屋管理。制定出台全省城镇既有结构危险房屋安全管理相关政策,明确监管部门、产权人、管理人、使用人以及各相关建设主体责任。
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指导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经营自建房开展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力争在 2021 年 6 月底前基本完成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重点整治工作。指导开展农村房屋质量安全知识教育,开展农村工匠培训,因地制宜制定我省农村房屋建设管理规定。
【强化城市建成区铁路沿线隐患排查】
保障城市运行安全。督促指导各地加强城市管理日常巡查,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对人员密集、问题易发的重点场所、区域提高巡查频次。规范城市户外广告、窨井盖管理等安全风险管控,持续指导各地加强对城市建成区铁路沿线的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加强城市垃圾处理设施运行安全。加强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餐厨垃圾处理厂及转运站等设施安全作业管理,指导督促作业单位建立健全应急管理预案,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规范作业流程,优化运行管理模式,围绕垃圾进场及存储、防渗与地下水导排、渗滤液或废水收集处理、恶臭有害易燃气体控制、有限空间作业及危险化学品管理等重点环节部位,开展常态化排查整治,确保各类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加强环卫作业安全。做好环卫作业车辆维修保养,落实定期检查及维修制度,完善城市道路保洁、清雪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加强作业人员教育和技能培训。
【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参与监管模式】
强化监管力量。推动各地加强监管力量建设,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体系,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参与监管模式。加强对监督人员培训,开展对一线监督人员业务指导,不断提高监督人员政策法规水平和工作能力,增强服务意识和依法监督水平。
提高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健全分类分级差异化执法机制,突出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每季度开展对重点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 全覆盖 " 执法检查。实行省市县三级住建部门层级监管制度,充分发挥各级监督机构作用,及时纠正执法宽松软典型问题。
图片来源于网络
编辑 曲传依
值班主编 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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