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雷山县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 年 6 月 17 日雷山县第十七届
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余炳章同志为雷山县民政局局长;
杨昌杰同志为雷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决定免去:
易 武同志雷山县水务局局长职务;
李 剑同志雷山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杨昌杰同志雷山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潘昌植同志雷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二)
任命:
吴章义同志为雷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免去:
赵建忠同志的雷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专职委员职务;
吴章义同志的雷山县人民法院永乐法庭庭长职务。
(三)
任命:
漆泽成同志为雷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编辑 陈问菩 / 编审 李枫 / 签发 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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