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 2021-06-19
深晚报道|直播吸粉、引流赚钱 福田警方破获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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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视频、看直播如今是不少年轻人的日常休闲方式,但有人为了赚钱动起了歪心思,在视频直播平台上发送第三方链接或二维码,进行非法 APP 引流并从中获利。6 月 19 日,记者从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获悉,福田警方近日侦破一起利用短视频平台为非法 APP 推广引流的案件,抓获嫌疑人 2 人。

早在今年 3 月初,福田公安分局莲花派出所就接到某视频平台报警称,平台在日常监管时发现,有人在平台上使用多达数百个账号,发布内容低俗、打 " 擦边球 "、带有挑逗暗示等行为的视频和直播,并时不时弹出第三方链接或二维码,疑似吸引用户下载非法 APP 或将用户引流至非法网络环境,流量点击达 170 余万次。

接报后,莲花派出所与分局网警大队紧密联动,相互配合,立即对相关线索展开调查。经查,民警循线追查,最终掌握到该 " 直播工作室 " 犯罪嫌疑人的信息,并在辖区某大厦内将 2 名目标嫌疑人刘某、万某抓获,并当场缴获用于作案的手机 10 余部、手机卡 30 余张。

原来,刘某、万某试图通过直播赚钱,但由于收入甚微,于是决定为某非法 App 引流,以获得更加丰厚的收入。为了 " 公司化运营 ",他们还招聘了主播、媒介公关、商务沟通等工作人员。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并从中获得更多的利益,他们在直播时加入一些博眼球、带有挑逗暗示等低俗内容的视频并适时弹出该非法 APP 的二维码及链接,诱导游客下载注册。刘某、万某明知该非法 APP 中有涉黄、涉赌博等违法信息存在,可是在利益的驱使下依然干起了非法的勾当,引流用户从而获取佣金。在被民警抓获时,二人通过此方式已非法盈利 2 万余元,还称:" 公司才刚刚起步。"

经审讯,刘某、万某均对其利用视频平台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刘某、万某已被福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利用网络发布涉黄、涉赌的信息或内容,或诱导、下载、注册非法软件等行为均是违法行为,严重的将构成犯罪,切勿以身试法。市民朋友们日常在使用短视频平台、网站进行休闲娱乐时,对于第三方不明链接,请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深圳晚报记者 高灵灵 通讯员 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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