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的特点,成为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可由于电动自行车稳定性较差,安全防护性能不高,加之部分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驾车乱穿乱行、乱停乱放、乱闯信号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突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死亡交通事故多发,给市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对此,泰安交警呼吁广大市民摒弃驾乘电动车陋习,安全、文明出行,对驾驶电动车发生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人,泰安交警将推送所属社区、单位进行重点教育管理。
民警介绍,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城区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力打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进一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泰安交警呼吁市民驾乘电动自行车均应正确、有效佩戴安全头盔;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后方可上路行驶,应在规定的停车区域内有序规范停放;自觉做到有摩托车非机动车专用车道的按规定车道行驶,没有专用车道的靠右行驶。在行驶途中,不逆行、不闯红灯、不越线不占道、不酒后驾驶;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必须年满 16 周岁,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参与交通,做文明交通的倡导者和践行者;大货车在行驶过程中,驾驶人存在视线盲区,转弯存在内轮差,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骑行人通过路口时,即使绿灯直行也要注意向后方观察,减速慢行,自觉远离大货车。
对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人员,交警部门在依法进行处罚的同时,将通过媒体予以曝光,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人将推送所属社区、单位进行重点教育管理。
泰安交警提醒,请广大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出行的路上多一份谨慎、多一份责任,时刻铭记 " 安全要掌握在自己手中 ",警民携手共建共享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泰安日报社 · 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毛洁 编辑 陈茂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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