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17 日,黔东南州天柱县公安局白市派出所民警在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时,查处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现场查获野生鱼类 11.05 公斤、渔网两副、电鱼工具一套。
6 月 17 日上午 6 时许,天柱县公安局白市派出所民警在清水江沿岸开展日常巡查工作,在白市镇老码头(地名),发现河内有人正在非法捕捞,被巡查民警当场抓获,现场查获野生鱼类 11.05 公斤、渔网两副、电鱼工具一套。
经审讯,嫌疑人杨某某,天柱县白市镇人,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 天柱县公安局
编辑 周欢 / 统筹 吴如雄 / 签发 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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