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以来,六盘水市水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持续加大对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的打击力度,为广大交通参与者创造了一个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但是仍然有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漠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置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现将今年以来被终身禁驾的 1 名驾驶人案例公布,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案例一:龙某亚
驾驶机动车号:贵 B9**08
现查明被处罚人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在煤兴线(煤炭包—兴义)174 公里 515 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实施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决定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水城 交 警 提 示
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牢记 " 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 " 九字警句,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来源 水城交警
编辑 梁晋毅 / 统筹 李梦秋 / 签发 高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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