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KER 哈尔滨记者 孙莹
记者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为有效防范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挥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教育作用,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对发生典型道路交通事故的企业进行曝光。
1.2020 年 9 月 15 日,哈尔滨市太安车窗厂所属 365 路黑 AN0759 公交车,行驶至南直路建成厂站台时未保持安全车速与一辆同方向行驶的私家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公交车内一名乘客死亡。
2.2020 年 9 月 21 日,哈尔滨北环客运有限公司 93 路黑 A09733D 公交车行驶至南岗区辽河路公交站台将一名行人撞伤致死。
3.2021 年 3 月 21 日 20 时 30 分许,哈尔滨华楷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在二环桥上因路面结冰超速行驶、采取措施不当,将正在处理事故的 2 名当事人撞落二环桥下致死。
据了解,上述三起典型道路交通事故,均因驾驶员未保持安全车速、麻痹大意、安全意识差、瞭望不够、未及时避让车辆和行人导致事故的发生。同时,也反映出运输企业在对驾驶员教育培训不到位,风险管控措施不到位,安全管理缺失等问题。
为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交通运输局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强化安全责任:一是强化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强化督导检查和执法监督,及时发现和整改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二是指导运输企业加强对本单位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提升驾驶员安全意识,做到遵章驾驶、礼让行车;三是监督运输企业做到安全投入到位、人员教育培训到位、风险管控到位、隐患排查治理到位、应急管理到位,全面提升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能力。
编辑 王剑青
值班主编 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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