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2021 年 6 月 23 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贵定代表团选出的罗桂荣代表、瓮安代表团选出的张文强代表、惠水代表团选出的万庆华代表、平塘代表团选出的臧侃代表、都匀代表团选出的王建忠代表和周明代表因工作变动均已调离黔南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 "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迁出或者调离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终止 " 的规定,罗桂荣、张文强、万庆华、臧侃、王建忠、周明的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平塘县选出的州十四届人大代表谯永芳书面申请辞去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平塘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26 日审议并表决通过,接受谯永芳辞去黔南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向选举他的人民代表大会的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辞职 "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 " 代表辞职被接受的,其代表资格终止 " 的规定,经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认为平塘县人大常委会接受辞职程序符合法律规定,谯永芳的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截至目前,黔南州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 352 名。
特此公告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 年 6 月 23 日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员会关于
接受万庆华同志辞去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1 年 6 月 23 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贵州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条例》《黔南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经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万庆华同志辞去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并报州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 年 6 月 23 日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经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 :
决定免去
黄 进的黔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
郑绍峰的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谢小艺的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
班代荣的黔南州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罗仕凯的黔南州统计局局长职务;
蒋宏成的黔南州商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秦扬远为黔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杨显龙为黔南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谢小艺为黔南州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冉崇永为黔南州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韦明刚为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杨华军为黔南州商务局局长;
高 原为黔南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林 娜为黔南州乡村振兴局局长。
免去
宋泽祥的黔南州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罗晓璐的黔南州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陆育义的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任命
瞿远伏为黔南州监察委员会委员。
批准免去
董贵成的黔南州独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任命
杨正松为黔南州独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来源:黔南日报社融媒体采访中心
编辑 柴潇蕾 / 编审 李枫 / 签发 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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