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前海税务发布《关于延续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将延续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通知》,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前海企业需以《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 2021 版 ) 》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 60% 以上,即可减按 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外,《通知》还提到,对总机构设在前海的企业,仅就其合作区内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所得适用 15% 税率;对总机构设在合作区以外的企业,仅就其设在合作区内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分支机构所得适用 15% 税率。具体征管办法按照税务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深圳晚报记者 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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