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刘遥 季雨)近日 " 父母持证上岗 " 的相关新闻,引发关注,这也从一个方面证明了家庭教育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重要性。自 6 月 1 日起,最高检决定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行 " 督促监护令 ",给 " 甩手家长 " 上紧箍咒。近日,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检察院发出了一份 " 督促监护令 ",对涉聚众斗殴案未成年人郑某某的监护人进行告诫、教育。" 督促监护令 " 究竟是什么?它又是如何约束 " 甩手家长 " 的呢?
少年辍学沾染恶习,检察院发出督促监护令
"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希望你们改变不当教养方式,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保证孩子健康成长。" 近日,盐城市阜宁县检察院发出首份 " 督促监护令 ",对涉案未成年人郑某某的监护人进行告诫、教育。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未成年人郑某某,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与父母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有很大关系。他一直跟随爷爷生活,父母常年在外地做生意,缺乏管教,致使郑某某沾染了抽烟、喝酒、文身等社会上的恶习。
郑某某辍学后混迹于社会,结识了不少社会上的不良人员,经常出入酒吧、KTV 等场所。后来他被公安机关抓获,是因为涉嫌参与一起聚众斗殴案。
承办检察官认为,是父母的监护责任缺失,导致郑某某法律意识淡薄、缺乏辨识能力,最终走上个了犯罪的道路。于是,阜宁县检察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向郑某某的监护人发出 " 督促监护令 "。
6 月 25 日,检察官在送达仪式上,向郑某某的家长宣读了 " 督促监护令 ",并对其进行亲职教育,详细分析监护失职的问题,责令其严格履行监护职责。检察官告诉郑某某的家长,不履行职责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和应负的法律责任。参加送达仪式的还有郑某某的辩护人、社工帮教人员和村党组织书记,他们均对郑某某的家长提出了中肯的建议。
郑某某的家长认真聆听了检察官和其他与会人员的教育和帮助,当场表示会在郑某某成年之前共同生活,加强对其的日常关注和监管,教育、引导其遵纪守法,积极配合检方做好帮教矫治工作,帮助郑某某重回正确的人生轨道。
各地积极探索,用检察刚性督促监护人正确履责
说到督促监护令,还要从 2019 年 10 月说起。当年,福州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探索推行 " 督促监护令 " 工作机制,为 " 熊孩子 " 的家长套上了 " 紧箍咒 ",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2019 年 12 月,福建省福州市检察院发出全国首份 " 督促监护令 "。2020 年 5 月,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检察院发出该院首份 " 督促监护令 "。
督促监护令是什么?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犯罪案件中,当监护人对子女的不良行为未及时有效或不当履行监护职责,但是又未达到撤销监护权、启动国家监护的严重程度时,由检察机关向监护人发出要求其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2021 年 1 月,在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家庭教育法(草案)》中,福州市检察机关在全国首创的 " 督促监护令 " 机制,以 " 改进家庭教育督促令 " 新提法被写进草案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在 5 月 31 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发布消息,决定自 6 月 1 日起在涉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全面推行‘督促监护令’,并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督促监护令有什么意义?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均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并履行好监护职责。检察机关贯彻落实相关法律规定,立足案件办理,履行检察职责,针对监护人存在管教不当、监护缺位等问题,探索 " 督促监护令 " 工作机制,积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有效整合司法社工、心理辅导老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专业力量共同督促监护人落实监护职责、配合做好教育转化工作,有力促进涉罪未成年人行为矫正及顺利回归家庭、社会,努力实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再犯罪。
若监护人拒不履行,检察机关可申请撤销监护职责
一份督促监护令,七分是命令,三分是嘱咐。督促监护令效果如何?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办理了一起未成年人抢劫案。多名未成年人以 " 仙人跳 " 的方式索要他人财物,致使他人受伤。这些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最小的只有 15 岁。涉案的孩子们长期在外居住,脱离父母监管,成群结伙地沉迷玩乐。秦淮区检察院向涉案的 7 名未成年人监护人宣告送达了《督促监护令》,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家长们表示将严格遵守《督促监护令》的规定及要求,切实履行监护责任,以身作则,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苏州市检察院把督促监护令写入 " 我为群众办实事 "5 个重点项目清单。苏州检察院表示,会联合妇联加大对涉案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开展强制亲职教育,探索适用 " 督促监护令 "。发挥民行检察职能,对监护侵害、监护缺失等行为,积极督促、支持有关机构、组织和人员撤销监护人资格等。
若是监护人在收到督促监护令之后,仍然听之任之不管不顾呢?记者获悉,对于监护人拒不履行或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可以由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派出所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检察院可以书面建议民政部门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资格。对于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江苏检察在线微信公众号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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