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的档案该放哪里呢?自由创业人员是不是就不需要档案了?近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针对群众关于档案的问题集中答疑。市人社局表示,毕业生均有学籍档案,如遇报考公务员、申请职称评审、政审和申领养老待遇等情况,就用得上档案记录信息。因此,完好地保存档案很重要,且档案不允许自带转递。毕业生如果在没有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就业,或属于创业、自由职业、灵活就业,或准备出国留学、考研,即可委托就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保管属于免费的基本公共服务。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 号)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人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包括: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的档案;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档案;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的档案;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的档案;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的档案;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档案;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的档案;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的档案。
市内人员档案托管时,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委托保管人事档案申请表》(现场领取或网上申请时直接填报);现工作单位劳动关系证明材料或原工作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存档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如委托他人代理,代理人须提供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将开具《调档函》,存档人员回原存档单位办理转档手续,档案通过机要通信或专人送取方式转至拟接收单位。需要保存档单的其他类型人员据悉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单,可关注深圳人社微信公众号获得。
深圳晚报记者 许娇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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