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1 例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的情况通报
2021 年 7 月 11 日,连云区疾控中心接市卫健委电话通报:安徽省通报的境外输入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肖某(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其密切接触者陈某某(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入住我区某酒店。连云区疾控中心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经调查,陈某某的活动轨迹如下:
7 月 8 日 19:13 在南京南站乘 D5507 次动车(07 车厢 01D)于当日 21:39 到达连云港站。
7 月 8 日 21:50 左右在连云港站外乘出租车(苏 G55702)于当日 22:35 到连云区某酒店,22:36 办理入住手续。
7 月 9 日 8:00 左右与同住酒店的 3 名同事在大岭头三丁大包(店)吃早餐,约 20 分钟用餐结束后一行 4 人步行到连云港市郊列车维保基地(连云区云和路)开展工作。
7 月 9 日 14:30 左右一行 4 人在连云区方记潮汕卤猪脚饭店(金牌隆江猪脚)就餐,约 30 分钟用餐结束后接到连云区疾控中心电话通知,从入住酒店乘专用车辆到集中隔离宾馆进行健康监测。
连云区疾控中心于 7 月 10 日、12 日分别对其进行核酸检测,结果都为阴性。
目前已对陈某某入住酒店、三丁大包(店)、方记潮汕卤猪脚饭店工作人员、住宿人员 39 人及环境进行采样,核酸检测结果都为阴性。其他接触者正在进一步排查中。
请上述时间和地点与陈某某有可能接触的人员,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口罩,自行前往连云区疾控中心进行核酸采样,咨询电话:17751697806。
连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提醒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同时进一步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如您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请佩戴口罩,及时至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温馨提示: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新冠疫情最有效的手段和措施。请广大市民携带身份证,前往接种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连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 年 7 月 12 日
来源:连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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