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 2020 年备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的公告》。《公告》显示,经复核,发现深圳 7 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涉嫌存在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错误、遗漏环境保护目标等质量问题。
《公告》显示,其中,深圳毅彩鸿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评文件存在项目概况描述有误等问题。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对上述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其编制单位深圳市广佳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编制人员处以失信记分 10 分。
深圳市闽振鑫石业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评文件存在污染源源强核算不全的问题。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对上述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其编制单位深圳海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编制人员处以失信记分 5 分。
深圳市魅影上品化妆用品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评文件存在遗漏环境保护目标、污染源源强核算有误等问题。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对上述公司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其编制单位深圳市鸿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其编制人员处以失信记分 5 分。
《公告》显示,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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