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15 日下午,深圳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召开深圳市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新闻通气会,深晚记者从会上获悉,深圳出租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将首次实施,接下来我市出租车运价将进行一定幅度调整。
据了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2018 年 12 月,深圳市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巡游出租汽车运价与工资指数、能源费用、CPI 和劳动生产率等变化情况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 , 实行运价调整工作机制化、动态化。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 年版)》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建立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市价格认证中心开展成本调查,经第三方机构评估,巡游车运价 2019 年相对于 2017 年基期年度(上一轮运价调整年度),累计调价幅度测算值 13.07%,达到运价动态调整机制设定 8% 的运价调整启动条件。为此,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经过充分的调研,拟定了《深圳市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召开座谈会,听取消费者、驾驶员、经营企业和行业协会等代表意见。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后,综合考虑驾驶员收入、市民承受能力、市场供求等因素,进一步完善方案,形成《关于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调整方案 ( 公示稿 ) 》。
根据即将公示的《关于巡游出租汽车运价的调整方案》,此次我市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包括由起步价、里程价、返空费、候时费(慢速等候费)、附加费、预约服务费和大件行李费等 7 个部分,具体如下:
(一)起步价,保持 10 元 /2 公里不变。
(二)里程价,由 2.6 元 / 公里调为 2.7 元 / 公里。
(三)返空费,由 25-50 公里部分按里程价加收 30%、50 公里及以上部分按里程价加收 60%,调整为 20-35 公里部分按里程价加收 30%、35 公里及以上部分按里程价加收 60%。收取时间由 6 时至 23 时,调整为全天收取。
(四)候时费(慢速等候费),保持每分钟 0.8 元不变 , 起收条件由时速 0 公里调整为时速低于 10 公里。
( 五 ) 附加费 , 保留夜间附加费 , 新增重点区域特殊时段和春节附加费,取消燃油附加费。
1. 夜间附加费,保持每天 23:00 至次日 6:00 时段 , 按起步价和里程价加收 30% 夜间附加费标准不变。
2. 重点区域特殊时段附加费,每天 23:30 至次日 6:00 时段,从深圳机场出发的 , 每运次加收 15 元;从深圳北站出发的 , 每运次加收 5 元。
3. 春节附加费,春节期间(除夕 00:00- 年初六 23:59), 每运次加收 10 元。
(六)预约服务费 ( 电召服务费 ) , 由 2 元 / 次调整为不高于 6 元 / 次,具体收费标准由经营者与服务平台协商确定。
(七)大件行李费,保持体积超过 0.2 立方米、重量超过 20 公斤的大件行李,每件 0.5 元标准不变。
据悉,对照现行运价体系和 2019 年运营数据静态比较,综合各项调整因素,运价调整后,整体运价水平提高 7.68%。乘客每运次平均增加 2.27 元,其中,新增运价项目乘客影响面为总客流量的 1.37%。与国内重要城市相比,我市运价调整方案的运价结构与水平均在合理和可行范围内。
市交通运输局有关责任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巡游车运价调整后,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善驾驶员收入状况,增强了行业吸引力,有助于增加出租车市场有效供给,更好满足公众出行需求。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积极开展出租车市场专项整治以及服务质量提升工作,依法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严查巡游车议价、拒载、绕道、中途甩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力维护广大乘客合法权益,为乘客提供更为安全、便捷、舒适的乘车服务。
深圳晚报记者 董玉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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