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 7 月 15 日召开的全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20 年,全市共推广洁净煤 13.03 万吨、节能环保炉具 1.01 万台,分别完成推广任务的 100.28%、101.22%,提前超额完成了年度推广目标任务。今年我市还将在全市推广洁净煤 8.5 万吨、节能环保炉具 6000 台。
2020 年,按照大气污染防治 " 十大专项行动 " 的工作部署,我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在集中供暖及气代煤、电代煤工程覆盖不到的区域,深化 " 洁净型煤 + 节能环保炉具 " 推广。我市完善散煤管控 " 全链条 " 治理机制,完善了市、县、乡、村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构建了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散煤治理长效机制;夯实责任,对推广任务进行了分解,积极探索了 " 一户一案 " 的散煤推广思路;建档立卡,对低收入户和贫困户做到户户清,把洁净煤推广同扶贫结合起来;对配送网点进行了目录监管,建立了 174 家散煤经营企业和 65 家清洁煤配送网点的台账。
为实现散煤管控 " 全覆盖 ",我市对煤炭生产、加工、经营单位的煤炭质量实施抽样检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确定第三方煤质检测机构,对涉及承担推广任务的 60 多个乡镇、119 个村居的洁净煤用户实施了随机入户抽检,完成了 174 家经营企业和 27 家生产企业的质量检测,配送网点抽检覆盖率达到了 100%,抽检结果全部达到清洁煤标准。
为杜绝劣质散煤行为反弹、巩固散煤治理成果,我市加大了对劣质散煤违法行为打击力度,2020 年对 100 多家储煤场、20 多家生产加工企业进行再摸排,摸清流动商贩违法经营种类、经营地点、经营时段等情况,健全流动商贩管理台账。充分发挥联动机制的作用,市能源局协调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自然规划、交通运输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煤炭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等环节实施专项执法检查。通过强化部门联动、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措施,依法对掺杂使假、以次充好使用劣质散煤行为进行打击处理,倒逼企业和个人自觉守法诚信经营,有效杜绝销售劣质散煤行为反弹。2020 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 326 人次,开展督导检查明察暗访 10 次,检查经营户 201 家,取缔无证经营售煤摊点 30 处,查处流动售煤商贩 20 起。
助力洁净型煤推广,我市加大政策支持,2020 年,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民用清洁煤炭和节能环保炉具奖补,在资金使用上,各县市区完善账单管理,健全居民、村、乡镇、配送企业、牵头单位五方协调机制,对 " 销售单据 "" 资金补贴表 " 等实行逐级签字确认,实施 " 五联单 "" 预收煤款 " 等措施,奖补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为建立优质煤源供应渠道,我市着力构建洁净煤配送体系,目前,全市 65 家配送网点,形成了供应、销售、服务、配送一体的清洁煤配送网络,保障了居民的冬季取暖。同时,按照保障市场供给,平抑市场风险,便利群众的目的,我市通过政府 " 搭台 ",与省外多家煤炭生产销售企业达成优质无烟煤、洁净型煤供货协议,拓展优质煤源供应渠道,保障优质煤源供应。此外,我市还突出示范带动效应,建成了 11 个可复制可推广的洁净型煤全覆盖示范村(片区)深化推进 " 洁净型煤 + 节能环保炉具 " 模式。
" 当前,我市大气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作为一座生态旅游城市,散煤清洁化治理是改善泰安空气环境质量,打好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举措,也是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手段。" 市能源局局长徐兆兵说,当前我市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还存在着流动商贩管控难、煤质管控不平衡等问题,接下来,我市将进一步完善散煤治理 " 网格化 " 管理机制,强化源头管控,开展联合执法,巩固已有的劣质散煤 " 清零 " 成效。同时,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落实奖补政策,深化推广 " 洁净型煤 + 节能环保炉具 " 模式,对年内尚且不能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的禁燃区、建成区、城中村等重点区域以及 " 禁燃区 " 外 " 双替代 " 覆盖不到的农村地区,居民用煤分别实现洁净煤 " 全覆盖 " 和清洁煤 " 全覆盖 "。
【泰安日报社 · 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王玉 通讯员 王勇 编辑 陈奕如 审核 晁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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