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泰安市烟草专卖局泰山区局与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辖区某商店存在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
在跟群众了解清楚情况后,泰山区烟草专卖局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执法人员一同前往举报地点,对辖区内涉嫌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违法行为的某商店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调取店内监控录像,查阅销售电子烟交易记录,采集了该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相关证据,该店负责人对自己明知购买者是未成年人且未查验其身份年龄的情况下向其出售电子烟一事供认不讳。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案依法立案调查,并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对该店负责人作出罚款 15000 元的处罚决定。该罚单为泰安市开出的首张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罚单。
据了解,泰安市烟草专卖局的 " 我为群众办实事 " 实践活动正如火如荼开展中,市县两级专卖监督管理部门将立足自身实际,坚决遏制电子烟向未成年人群体蔓延的势头。接下来,泰安市烟草专卖局将继续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要求,加强电子烟市场监管。强宣传,定期对电子烟商户进行入户宣传,借助诚信互助小组和微信群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守法氛围,杜绝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行为发生;强排查,对辖区内各类商店进行 " 地毯式 " 排查,建立健全电子烟监管档案,实现 " 一户一档 ",并根据商户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档案,实施动态监管;强整治,以 " 齐鲁利剑 "(2021)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互联网、实体店违规发布电子烟虚假宣传行为以及向未成年人售卖电子烟等违法行为,形成监管合力,对违法销售 " 零容忍 ",严厉查处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违法行为,更好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泰安日报社 · 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苏明 通讯员 雷晓 编辑 黄国梁 审核 晁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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